请问未成年人在学校晚自习期间,甲同学先动手打乙同学,乙同学还手,造成甲同学骨折.校方与甲乙方负多少责任?

目前乙方家长已为甲方支付手术费用

第1个回答  2012-03-25
此类事情最好是协商来解决,如果到了法院,一般按443的比例来划分。
以上意见,只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2-03-27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可知乙同学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可知甲同学是受到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乙的侵害,由乙承担侵权责任,但该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也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3个回答  2012-03-25
可以找学校负责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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