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8

一、编制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杭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杭州”、“中国杭州政府信息公开”或本机关网站上查阅或下载《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指定地点局档案查询室查阅。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目录(暂行)》(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中国杭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及相关内容,也可以到本机关档案查询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采取网上公开为主要形式,同时辅之于指定地点公开;指定地点为:本机关五楼档案查询室。公开时间为:9:00-11:30,14:30-17:00(夏季9:00-11:30,14:30-17:00)。
有关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有不明之处,可以直接向相关业务部门电话咨询,本机关各业务部门的联系电话:见《目录》的“内设机构”栏目。
本机关对特别重要的信息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活动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涉各分局的政务公开信息见本机关网站分局网页及各分局的指定受理点(各分局联系电话见本机关网站“分局介绍”栏)。
(三)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