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979-8496669(传真)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除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址:格尔木市八一中路60号。
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省、州、市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及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及文物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电事业和产业及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统筹指导区域性重大文化、旅游项目规划,开展规划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分析评估及督查督办工作。
管理全市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推进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等各门类艺术和各艺术品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