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10-2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包括:

1、农业:专指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副业、渔业的总称,即狭义农业、工业、商业取得的销售农产品、商品、自制半成品、材料等产品物资销售收入;

2、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出租收入;

3、修理业获得的修理收入、运输业获得的营运收入及经营装卸业务的装卸收入,服务业获得的从事旅店、宾馆、饭店、理发、照相、浴池、洗染、修理和咨询服务收入等劳务收入。

组织的类型:

1、原人民公社组织演变过来的。乡镇(街)集体经济经营实体(如公司、联合社等)村经济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然村组经济实体等。

2、新型联合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农场(庄)、其它合伙农村企业等。

扩展资料:

财会[2004]12号《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二十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物资销售收入、出租收入、劳务收入等。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应于产品物资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经营收入的实现。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指农户和其他单位因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收到的财税部门返还的农业税附加、牧业税附加等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收入是指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

参考资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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