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6-01
1936年的中国社会背景复杂多变,日本侵略军在几乎完全占领东三省的过程中,于1931年遭受官兵伤亡7800余人,其中阵亡3000人。1933年,在入侵长城沿线的战役中,伤亡亦不过4500人。然而,到了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时,仅在三个月的淞沪会战中,日军伤亡就高达80000余人,这是前六年总和的四倍还多。在中国军队的顽强防御下,日军遭受了惨重伤亡,这是日本人侵略中国以来,所遭遇的前所未有的抵抗,因此日军既感到惊愕,也因此恼羞成怒,遂生报复之心。
然而,在上海他们不敢,那里是西方人扎堆和租界遍布的十里洋场,日本人必须顾忌国际舆论的影响,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但是南京则不一样,这里没有租界,并且是中华民国的首都,日本人希望通过屠杀和暴虐,达成两个目的,其一是对淞沪会战惨重伤亡的报复,其二是企图摧毁中国军民的抵抗意志。南京陷落后的第5天,美国《纽约时报》刊登了一篇报道,是一个名叫狄丁的记者从南京返回上海后,熬夜赶出来的的稿子,也是国际社会对南京浩劫的最初报道。美国记者狄丁写道:发生这些事(指屠杀事件),日军似乎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使其他地方的每一个中国人有一个深刻的印象:如果对日军进行抵抗的话,那么就会有南京这样的场面和结果。
然而这个美国记者看问题是不够全面的,除了前述两个主要目的,日军还有更深层次的动机。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1月,侵华日军公然违反国际公约,侵占当时的中国首都南京,并纵兵屠杀无辜平民和战俘,发生了历史上著名的南京大屠杀(Nanjing Massacre)。30余万人遭杀害,南京三分之一的建筑被毁坏,市内发生两万多起强奸、轮奸的暴行,公私财物被掠夺,古都遭受了一场空前的劫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