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刘某与严某经人介绍后交往并结婚,期间刘某给付给严某彩礼186000元。随后两人2021年12月调解离婚。离婚后,双方因彩礼返还问题发生争议。法院认为,双方在离婚中均有过错。刘某从事安保工作,收入水平较低,且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综合考虑,最终判定严某返还彩礼8万元。
我听过最奇葩的离婚判决是,人家夫妻都愿意离婚,法官不同意,他说,不想看到那么多家庭都是离婚收场。
这是真实的,网上都放出来消息了,当时大家都在骂这个法官,也有人劝和不劝分的,但因为是老公家暴老婆,老婆要求离婚,男人也答应了,所以这事就是有点搞笑。
我觉得这位法官真是太搞笑了,他以为自己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吗?人家自愿离婚,他竟然不允许,那么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什么?还是传统的一夜夫妻百日恩,宁拆一座庙,不悔一段婚,类似的观念太过于深入人心,人们对于家庭齐整的渴望太过强烈,以至于不合适的人不快乐了过得日子没滋味了也不能离?如果婚姻法一开始就告诉人们,你想清楚了啊,一旦结了婚,到死都不能离,我想结婚率立马会断崖式下降,因为它剥夺了人们拒绝一段不再幸福快乐的婚姻的权利,剥夺了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的权利,剥夺了人权。
的确,离婚会造成许多社会问题,比如子女如何扶养,财产的分割,国家对妇女儿童的帮扶财政支出,再婚的不易等等,有人就会抱着一种别折腾啦,对孩子不好,母亲生活压力大,父亲再婚不仅要养新老婆和孩子,还要给前妻的孩子抚养费,甚至要给前妻生活费,压力太大啦,最后兜兜转转,变成心疼男人那一套,认为女人不好好过日子不懂事。但是,这是家暴好吗?家暴法的存在就是保护婚内妇女,这个妻子尚未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只是要求分开,这么简单合理的要求却被驳回,让人愤慨。
我还是那句话,离婚尊重当事人意见,至于财产分割,那是看情分和法律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