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在外地看病怎么报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10-23

北京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所需材料为:《医疗手册》,《特殊就医申请表》(单位盖章)一式三份,以及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医嘱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出院证或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等。同时,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

北京保险在外地就医报销规定

1、本地就医医保报销

以北京上海为例,市外就医时,嘉兴市范围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先自费5%,杭州、上海定点三级医疗机构或因临时外出在市外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抢救的先自费10%,杭州、上海以外当地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先自费20%,市外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先自费30%。

2、外地就医医保报销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本地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也设有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在此区间的费用按一定比例报。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其中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500元、800元。报销比例也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一级及以下为在职90%、退休95%,二级为在职85%、退休90%,三级为在职80%、退休85%。

根据2018年新出台的政策,桐乡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参保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超出16万元以上的部分,则列入职工大病保险,可按85%比例报销,上不封顶,且自负超过一定金额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二次补偿。

扩展资料:

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

申报标准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2、退休后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3、常驻境内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申报程序

一、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二、 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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