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触到技术质量监督局到施工现场检查钢筋、窗户、扣件、电缆、pvc管的事情, 比如钢筋:技术监督局要求现场取样做实验,而钢筋进场有合格证和材质单,进场后由监理见证取样,送到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查做实验,试验合格后给出复试报告,监理同意使用,质监站人员验收时也是检查复试报告合格即可。当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现场取样,做实验的费用由谁来出?是否有权限进行取样送检?与质监站是否有冲突?是否侵权? 比如对窗户:由厂家制作安装后,现场监理监督取样送到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实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即达到验收的需要,质监站、监理可根据合格证和现场外观检查进行验收。而窗框的型材、玻璃都是由制作厂家从相应的供应商采购来的。对于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场抽样检查,又破坏成品,造成浪费。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是从生产源头控制质量。工商部门从流通环节控制质量。施工现场有质监站负责检查验收。对质量技术监督局到工地检查,是否是乱用职权,扰乱秩序?
上述答案均错误,质量技术监督局不仅仅承担产品质量监管责任,还承担有标准化监督、生产许可证监管及认证认可等事宜。因此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有权力介入建筑工地管理的,只是建工局利益纠葛问题而排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