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幸福指数,是指反映国民生活质量和幸福程度的指标。1970年不丹国王首先提出国民幸福总值GNH的概念。它是针对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标不能反映国民的生活质量,不能测度国民的幸福程度,不能反映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提出的。
GNH这一指标体系包括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四大方面。美国心理学家卡尼曼与普林斯顿大学的艾伦·克鲁格从2006年起编制国民幸福指数。由四级指标体系构成:社会健康指数、社会福利指数、社会文明指数、生态环境指数。
每一级指标体系中都由若干个指标构成,指数的计算采用加权平均法。国民幸福指数的提出对于转变发展的观念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它不能完全表征和度量经济发展状况。
是北京工商大学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季铸教授整理的概念。
扩展资料:
全球最幸福国家排名榜在2005至2009年间,访问来自155个国家及地区数千名受访者,让他们将自己的生活满意程度,以1至10评分,得出“人生评估”幸福指数。指数高的人属“生活如意者”,其它则为“处身逆境者”及“饱受折磨者”。
研究人员根据每国“生活如意者”所占百分比,得出排名。此外,受访者又被问及之前一日的幸福程度,如是否休息足够、受尊重、远离病痛及是否有益智消遣等,得出“每日体验”幸福指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民幸福指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球最幸福国家排名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