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初期为协调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采取了什么政策?效果如何?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5-03
西汉初期给个定义到汉武帝初期吧。
1、刘邦时代,为了稳定局面,曾经大封异姓王,但后来除了弱小的长沙王以外,全部被撤销,换成刘姓王,刘邦还杀白马盟誓。郡国并行制度,导致诸侯地方势力出现,并间接导致“七国之乱”。
2、《治安策》(贾谊)、《削藩策》(晁错):文景时期,“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削弱王侯势力。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七国之乱”。
3、《推恩令》:汉武帝时期,主父偃提出诸侯王死后,土地平分给其子嗣,削弱王国势力。后来又推出《阿党附益法》、《左官律》限制诸侯王国,并且在以此祭祖之时,借口诸侯所送爵金不纯,一下削去100多个诸侯。王侯势力大减。
4、设立十三部刺史:汉武帝时期设立,属于监察机关,不是一级行政机构。各个州负责检查相应的郡县。加强中央集权。此一制度一直延续到汉朝灭亡。
5、郡县可以举行都试(军事演习)使得郡县具有一定的军事力量。但是中央设立南北二军。其中八校尉都是精锐,军队主力还在中央手里。但是也造成了后来地方郡太守、州牧拥兵自重。(光武帝刘秀就是靠都试夺得兵权,其即位后就废除都试,削弱地方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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