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自己调动岗位。自己不满意。可以以什么方式来拒绝。若不经劳动者同意强行调动。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说不需要我这个岗位。把我调到另外一个岗位。但是我不喜欢。可以用那些方式来拒绝。求详细。。。谢谢!

  变更劳动合同,应该按《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进行,如果你不同意,可以拒绝。

  用人单位如果实在不能安排你的工作,应该按《劳动合同法》第40、46、47、50条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2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追问

如果单位要我自己离职呢?

追答

当然拒绝自己辞职了。

追问

在想怎么开口呢。郁闷的。副主管和我说调岗。我说不同意。她说找那个给我调岗的人。忘记合同里面有没有说调岗要同意了。如果合同里面签了必须服从调岗。那还能拒绝么?以不合适为理由。可以要求补偿么。2年前签的了。合同不知道丢哪里了。也忘记内容了。那时候也没现在想那么多。谢谢你的耐心回答。。

追答

岗位相识吗?

工资待遇一样吗?

追问

工资待遇不变。岗位的活我会。但是工作量不一样。我原本做的是检验加包装。后来因为工作原因配合领导经常每个岗位窜来窜去的了。现在我在全检。检验完包装。 现在公司说检验改为抽检。然后包装另外人来。我们现在一天多的话是检验3.6W的产品。包装。。。。调岗后只包装。但是多的话可能要10W以上。这个和我原来的岗位职责完全不一样。我最初应聘全检。然后是班长。现在给我调一个苦力的岗位。而且还是新建立的。我不能接受。

追答

好好的和领导沟通,表达下你的意思。

追问

最担心的是沟通不成功。他叫我辞职。或者不给我分配其他岗位。我该如何。不好意思。往最坏的想了。不过也有可能这样。强制调岗。不去处罚什么的。很难接受。我在里面做了3年多了。且又要到年底了。辞职我想是不理智的选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9
公司与你应该有劳动合同,上面应该明确劳动岗位。根据规定,要调动岗位应该征得本人同意,如你不同意,但公司确实是取消原岗位的话,那你应该理解并接受新的岗位,只是你可以提出新岗位的工资待遇必须不低于原岗位,而且新的工作地点应该与原来的工作地点不得有明显差异(因为你劳动合同上的甲方是公司营业执照地址,如果变更这一条也是应该与劳动者协商同意才能变更的)另,如果公司并非取消原岗位(甚至是让别人顶你的岗)而是故意调整你,你可以取得公司未取消原岗位而强行调动你的证据,先与公司找说法,实在不行就到劳动部门投诉解决。追问

新的岗位也是新建立的。由检验成了苦力。无法接受

追答

调整到新的岗位后如果不能适应,可以与领导沟通请人事部门办理失业并领取失业金,而且单位还应结算规定的补偿金。如果单位执意不同意,你又不能适应新岗位,那你只能从想办法找单位的麻烦了,比如,没有及时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应补偿(赔偿),拖欠工资,不按规定发加班工资,节假日的加班工资,年休假等等,这些东西只要你说出来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者会明白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对于用人单位调整劳动岗位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否则劳动者可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