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离婚 把我所以财产都给他 儿子女儿也给她,然后再去杀人。我是不是就不会连累到他们?

我和我老婆离婚,财产儿女都给老婆然后再去杀人(用自己的抵死人的命),会连累到老婆家人,需要赔偿吗?

第1个回答  2021-06-22
这个想法不可取,生命是宝贵的,杀人是要偿命的,虽然离婚了杀人是犯罪,会影响到你的子女,给她们造成心灵上的伤害,将来子女参军考国家公务员政审都会受影响的。
第2个回答  2021-06-23
从法律上讲,民事赔偿这一块可能你能回避得了,但是对于你子女的影响,甚至你孙子孙女的影响是避免不了的,这种情况你被判死刑或者说不判死刑,哪怕就是蹲监狱受到刑事处罚,你将来子女孙子孙女参军,报考公务员,报考军校,事业单位等等政审过程他都不会通过,影响非常大,所以劝你还是不要乱搞。
第3个回答  2021-06-23
不可能,你这样做一定会连累你所有的亲人们。有什么是?老婆儿女都有,非得去杀人犯罪。老婆儿女身上背上杀人犯的丈夫和父亲,到那里都让人看不起,孩子们以后上学当兵公务员考试等等,政审肯定是不过关。
第4个回答  2021-06-23
你这种想法太可笑 。你以为杀了人就解决了问题吗 。以为你离了婚 就不连累你的亲人了吗 。你的子女会因为你杀人一辈子都受到牵连 ,受到歧视 。因为他有一个杀人犯的父亲。这个问题还用别人告诉你吗?自己 想一想 你能连累到谁 。不是明摆的吗 。现在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 。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去解决。杀人不但害己 也连累你的亲人 你把自己也害了 连你的亲人都连累了 。想想他们会因为你一辈子 一生都会受到羞辱 。
第5个回答  2021-06-23
法律上确实不会。但你的孩子一辈子会被人称为杀人犯的儿子或者女儿,这种精神上的压力也是很不舒服的,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性格形成。所以,遇事得三思而后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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