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保险立法要求投保人用询问告知形式,不用无限告知的形式,为什么?个人觉得二者结合更科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2-09
我国合同立法要求投保方履行其告知义务的形式是询问回答。
《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询问回答告知义务又称主观告知义务,法学名词,即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必须如实告知,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没有义务告知。
询问回答告知义务这种立法形式与无限告知义务相比,对投保人比较有利:
①保险人的询问往往根据以往的经验,保险人没有询问到的问题,投保人不告知不构成告知义务的违反;
②投保人的告知以其所知为限。投保人据其所知回答保险人的询问即为履行了告知义务。即使事后证明他的回答与事实不符,也不构成违反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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