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鸣的人物经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7

安徽工学院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
安徽省委政研室政调处一级巡视员、省委政研室政调处副处长;
安徽省体改委生产体制处副处长、省体改委企业体制处处长;
安徽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
安徽省委政研室主任,省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
2003年9月—2008年2月,任黄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黄山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2008年2月 任中共宿州市委书记,2009年2月24日在宿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9月21日,中共宿州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李宏鸣为宿州市委书记。
2012年6月,在中国共产党安徽省代表会议上当选为中共十八大代表。
2013年1月10日,宿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宏鸣为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6月14日下午,安徽宿州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宿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省委决定:张曙光同志任宿州市委书记、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党工委第一书记;李宏鸣同志不再担任宿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党工委第一书记职务。提名张曙光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免去李宏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2013年7月,徽商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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