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检网络舆情专报范文

涉检网络舆情专报范文

第1个回答  2016-10-14

一些站点会提供针对最新事件的舆情报告  可以参考一些相关的舆情热点分析报告 

涉检网络舆情即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涉及检察工作、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舆情总和。目前,涉检网络舆情的主要来源有新闻评论、bbs、博客、微博等。涉检察网络舆情表达快捷、信息多元、方式互动,这也决定了涉检网络舆情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真实性与直接性。网络的能动性、民主性,赋予每个人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具有无穷的开放性,同时受众在对所接收的涉检信息进行评论时,具有匿名性,网民可以通过bbs、新闻点评和博客网站随意发表意见。二是隐蔽性和复杂性。网络舆论依附的是虚拟的互联网空间,我们无法推断网络舆论主体的真实身份和真实态度。发生在现实中的涉检舆情是多样而复杂的,人们很难在短时间内就了解事态的详细状况。互联网自由开放的环境赋予了网民更多的话语权,各种各样的声音、言论也会从四面八方随之而来,这也造成了网络舆论的复杂特性。三是突发性和难控性。互联网是个开放的虚拟空间,网络舆论主体结构较为复杂,网络中充斥着很多非理性言论,而涉及检察机关的负面舆论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可以成为点燃一片舆论的导火索,很难控制其导向和扩张。四是不稳定性与多变性。传统媒体传递的信息要经过审核后才能传播,而网络传播由于其匿名性和自主性,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自身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同一件事件会出现多种不同版本的报道,是非对错变成了雾里看花,从而导致网络舆论的不稳定性与多变性。五是偏差性和负面性。民众对检察机关的心理期待高、要求高,对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的不满,常常会延伸到对检察机关的不满,一旦检察工作出现偏差,网民就会在网络上采取非理性的语言,质疑检察机关的办案公正性。

对于涉检舆情,我们应该正确引导、妥善应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好网络舆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作用。一是掌握多方位信息,加强监测研判。成立监测小组,适时对目标网站、论坛进行全面搜索,及时了解舆情信息,掌握舆论发展动态。然后,进行筛选、综合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及时上报领导,掌握应对主动权。二是抢占舆论阵地,进行正面引导。通过大量的正面宣传来平复负面报道,让虚假的负面舆论不攻自破。拓宽检务公开渠道,丰富检务公开内容,向民众提供快速、全面、准确的信息。组成网络评论员小分队,及时跟帖,澄清事实、释疑解惑,消除负面影响,使负面舆论平息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应急预案,全力化解负面舆情。当发生负面涉检网络舆情时,坚持“主动引导”的处置原则,迅速调查了解事实真相,通过与当事人当面交流、网上发帖、跟帖、撰写发表网评文章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事实真相,主动释疑解惑,防止舆情危机扩大。对于不当炒作、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依靠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依法妥善处置;对媒体关注甚至热炒的有关敏感案件,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等方式,做好有关解答。通过准确、客观、全面的报道,向社会提供全方位信息,满足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消除可能产生负面舆情的信息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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