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吧,摩西的内容介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去吧,摩西》的主人公自然是艾萨克·麦卡斯林。他所属的麦卡斯林家族是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几大庄园主家族之一。这部小说就是写这个家族的两个支系(白人后裔包括女儿生的“旁系”,以及黑白混血的后裔)几代人的命运的。所涉及的人物有族长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双生子梯奥菲留斯(布克)与阿摩蒂乌斯(布蒂),当然,还有布克的儿子艾萨克(艾萨克)。“旁系”里有老卡洛瑟斯女儿的外孙麦卡斯林(卡斯)·爱德蒙兹、卡斯的儿子扎卡里(扎克)、孙子卡洛瑟斯(洛斯)。白人人物中比较重要的还有艾萨克的母亲索凤西芭、舅舅休伯特·布钱普。小说的另一人物支系(黑人)姓的就是后面的这个庄园主的姓。老卡洛瑟斯不愿让他与黑女奴(亦即他的女儿)所生的儿子姓自己的姓,这个奴隶只能被称为托梅(黑女奴名)的图尔。在图尔娶了布钱普家的女奴生了孩子后,他的孩子才有了姓——布钱普。而堪称《去吧,摩西》第二号人物的路喀斯·布钱普就是图尔的小儿子。而他的妻子莫莉——我们有充分理由可以认为福克纳家的老女佣卡洛琳·巴尔即是其原型——与外孙赛缪尔分别是“系列小说”的两篇(前者)与一篇(后者)中的主要人物。为帮助读者弄清人物之间的关系,译者特绘制了一张“谱系图”,附在序言的后面。
《去吧,摩西》写到的时间,最早的是1859年(追述的部分不算),最晚的则是福克纳写作的“当时”——1941年。大概是:
1859年布克与麦卡斯林·爱德蒙兹去休伯特·布钱普处追捕逃奴托梅的图尔。布克被扣。布蒂与休伯特打牌,救回布克,并赢得一黑女奴。布克后来娶了索凤西芭·布钱普,于1867年生下艾萨克。(《话说当年》)
1877年艾萨克十岁。他初次加入猎人的队伍,进入大森林。(《熊》)
1879年艾萨克十二岁。杀死他的第一只鹿。法泽斯为他举行印第安族正式成为猎人的仪式。(《古老的部族》)
1883年艾萨克十六岁。猎人们杀死大熊“老班”。名叫“狮子”的猎狗与法泽斯也都先后死去。艾萨克看家中老账本,知道了祖先的罪恶。(《熊》)
1885年艾萨克十八岁。他最后一次去大森林中已被卖掉的营地。他悼念法泽斯。(《熊》)
1886年年底,艾萨克去阿肯色州,设法将:1000元给已出嫁的索凤西芭——路喀斯的姐姐。(《熊》)
1888年艾萨克二十一岁。他决定放弃祖产并搬到镇上去住。他发现舅舅休伯特赠予的咖啡壶的秘密。(《熊》)
1889年艾萨克结婚。他拒绝了妻子收回庄园的要求。(《熊》)
1895年托梅的图尔的幼子路喀斯·布钱普二十一岁。他向艾萨克索取应该得到的遗产。(《灶火与炉床》)
1898年扎卡里(扎克)·爱德蒙兹之子卡洛瑟斯(洛斯)诞生,扎克之妻难产死去。路喀斯之妻莫莉去扎克家当乳母。约半年后,路喀斯去“索回”莫莉,后与扎克进行“决斗”。(《灶火与炉床》)
1906年洛斯八岁。他的种族意识“觉醒”,决定不再与路喀斯之子亨利同吃同睡。(《灶火与炉床》)
1940年莫莉的外孙赛缪尔犯罪被处决。莫莉设法让其遗体“光荣还乡”。(《去吧,摩西》)
1941年路喀斯埋藏酿酒器,无意中发现金币。他迷上挖宝,但最后不得不放弃。(《灶火与炉床》)
1941年艾萨克与洛斯去打猎,他遇见洛斯的情妇,发现她是詹姆士(吉姆)·布钱普——路喀斯长兄——的孙女儿。他看到罪恶循环返回。但他把镶银的号角传给其子。(《三角洲之秋》)
《去吧,摩西》的第三篇《大黑傻子》中的人物、故事均与麦卡斯林家无关。从里面提到“四五年前路喀斯结婚”一语推定,故事应该发生在1941年。后来,当弗吉尼亚大学的学生问起为何要将这个故事插在这里时,福克纳回答道:因为“大黑傻子和他的妻子租住的是爱德蒙兹的房子”。福克纳提供的理由显然有些勉强。其实这还是出于福克纳创作时艺术上的需要。他刻画了路喀斯·布钱普之后,大概感到言犹未尽,认为总得有一些更悲壮的笔触,才能全面反映南方黑人生活的图景。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