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性代数问题(关于向量组的秩)

在证明“若向量组(I)可由向量组(II)线性表出,则向量组(I)的秩不超过向量组(II)的秩”时,为什么由“若向量组(I)可由向量组(II)线性表出”得出“向量组(I)的极大线性无关组可以由向量组(II)的极大线性无关组线性表示“?不是要说向量组(I)与向量组(II)等价才行吗?

第1个回答  2013-11-26

    由《向量组(I)可由向量组(II)线性表出》推出《向量组(I)的极大线性无关组可以由向量组(II)的极大线性无关组线性表示》是容易理解的。因向量组的核心是它的极大线性无关组,极大线性无关组类同于笛卡尔坐标【只要将极大线性无关组重整垂直并单位化即可】,向量组(I)可由向量组(II)线性表出,能说明(I)是(II)的子空间,(I)的坐标是(II)的坐标的一部分。

    向量组(I)与向量组(II)等价,我不知道有没有等价这个概念,要有的化我的理解是向量组(I)与向量组(II)能互相线性表示,但很明显(II)比(I)大,即(II)不一定可由(I)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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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11-26
向量组1和向量组2相互表出时才等价。向量组1的一个极大线性无关组属于这个向量组中,既然这个组(1)可以由向量组2表出,那么属于向量组1内的任意组元都可由向量组2表出,也就是说向量组1的极大无关组可有向量组2表出,而向量组2的一个极大无关组可以表出向量组2的每个组元也就可以表出向量组1的线性无关组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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