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光的工作经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7

李红光,女,1982年6月至1985年3月,吉林省浑江市(县级)石人镇土地管理站职员。1985年3月至1987年4月,吉林省浑江市农牧局土地科科员。1987年4月至1995年6月,吉林省浑江(白山)市土地管理局业务科科员、副科长(其间:1987年8月至1990年8月在吉林省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专科学习)。1995年6月至1997年11月,吉林省白山市土地管理局人秘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其间:1993年08月至1996年02在吉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1997年11月至2002年10月,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2年10月至2005年1月,吉林省白山市妇联副主席(其间:2000年8月至2003年8月在吉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经济学专业本科学习)。2005年1月至2009年1月,吉林省白山市妇联主席。2009年1月至2009年2月,吉林省抚松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2009年2月至2012年12月,吉林省抚松县委副书记、县长(2006年8月至2009年7月在省委党校研究生班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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