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有伤人的情况可以强制退学吗?有不有法律依据?

我有个朋友的高中学生诊断有抑郁症,还有伤人的情况,学校方面没有做出劝退,只是决定以后不严厉管教了。我觉得对其他学生比较危险。想请教,这样的学生可以强制劝退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第1个回答  2019-03-13
抑郁症,并没有丧失认知能力和责任能力,完全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如果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鉴定为抑郁症的,可以作为从轻量刑的依据,但不影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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