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就是用特定的工具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方法来书写文字的艺术。它不同于其他艺术形式,它要求更加精准和规范,因此有“法”之名。
书法一词可以分为“书”和“法”两个部分来理解。“书”,不是指我们日常所说的“图书”,而是指“写字”的行为,作为一个动词来理解。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多次提及这个字,在《说文解字》【卷三】【聿部】中对“书”有如下解释:箸也,从聿者声。商鱼切,文四。“箸”在这里是指用小刀在竹简上刻写或撰述的意思。
我们从历史电视剧中可以看到,在先秦和秦朝初期,由于没有造纸术,人们都是在竹简上写字。既然用的是竹简,那么工具就是刻刀了。所以,“书”的含义——箸也——本质上就是指古人用小刀在竹简上刻画文字的这个过程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