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属于事业编吗?将来有什么发展前景?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06
社区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没有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管理的编制序列,不属于事业编

社区,隶属于城区街道办事处,为街道下设片区管理机构,配备社区书记、主任和数名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中既可能有公务员、事业编干部、聘干、工人等体制内人员,也有县区组织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还有公益岗上安置的城镇户口的退伍士兵。

社区工作者中体制内人员,理论上有重用提拔的机会,尤其是社区书记,进步空间大;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为体制外人员、合同制,工作压力不大,非特殊时期空闲时间较多,薪资稳定但不高,没有发展前景;安置的退伍士兵,大都是兼职,对他们而言,社区的工作无关个人前景,毕竟空领一份薪资得多,真正履职的少。

社区工作者是一个必较特殊的称谓。三十几年前的社区是街道办事处临时组织的社区组织,都是退休的大爷大妈们义务干的工作。随着 社会 的发展,社区组织成了重要的基层单位,各级也非常重视基层社区建设,颁布了巜社区委员会组织法》,加大了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做为社区单位,现在不是事业编制,但有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和招聘的社工、实习的大学生等共同参与工作,招聘的社工即社区工作者也是要经过入职考试,而且是层层选拔,竞争激烈,主要原因是政治经济待遇很好,五年一届,工作稳定,财政专项拨款,交各类保险后,月收入不少于四、五千元(济南市历下区),如果遇换届可以择优继续任职,和正式在编的公务员、事业编差不多,所以社区工作者也很抢手,有些年轻人把社区工作者做为了试验站,干一段时间,再考事业编、公务员,因此,在社区工作也是不错的。

事业编可以在社区,一般有作社区书记的!但是社工不是事业编 单独地一个存在,和第三方签合同的 将来……没什么前途吧,毕竟升职没什么前景,现在工作内容一直在增加,而且逐步开始绩效考核……不建议入行!

社区里面的人,有事业编制的,还有合同制的,将来前景还是可以的,将来老人都是要归社区管理,现在的疫情方面也都要归社区管理,各地还要办理社区食堂,社区的道路会越走越好。



事业编可以是社区工作者,两者只是有交集。

社区工作者,既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可以分为正式工作人员、非正式工作人员两类。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简称社区居委会、居委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社区的居民组织,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性质类似于农村地区的行政村设立的村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服务的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

二、组织机构

设立社区党组织(党委、或党总支部、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 社区党组织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社区之中成立的、以全体社区党员为组织对象的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委会由五至九人组成;分别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通过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选举方式可由居民、居民户代表或者居民小组推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社区居委会,根据需要可以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

三、指导机关

社区居委会,接受不设区的市(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主要是通过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四、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主要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 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生活安全, 社会 治安宣传;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 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五、工作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

社区居委会的正式工作人员,一般纳入属地的机构编制部门实行编制管理,使用地方事业编制,享有属地的地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社区居委会的非正式工作人员,辅助工作人员、居民小组长等,享有一定的工作补贴。

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由上级政府规定和拨付,一般由属地的地方财政全额拨款,也可以由兴办的企业、事业服务收入补充。

目前,社区工作者不属于事业编,但政府买单交养老金,发工资津贴。

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不是事业编,都是和第三方劳务公司签得合同。要想事业编,就是要像考公务员一样参加正规得事业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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