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哪些法学派能把他们的观点主张简要概括下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7

萨维尼(Savigny,Friedrich Karlvon;1779~1861):---历史法学派的核心人物

1、法律就像语言、风俗、政制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民族的壮大而壮大”,当这一民族丧失其个性时,这个民族的法也就趋于消逝。

2、法学家固然有独特的知识,但这仅是法的技术成分,而法主要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是民族意识,即共同体的一个部分,它是法的政治成分。

3、法主要体现为习惯法,它是最有生命力的,其地位远远超过立法。

4、法是自发地、缓慢地和逐步成长的,而不是立法者有意识地、任意地制造的。

普赫塔---历史法学派的另一位主要代表

1、认为法的进化经历了“朴素的时期”、“多样性时期”(即经验性的判例时期)和多样性与学问性结合的“高层次统一性时期”(即学者性的法律家统治时期)三个阶段。

而在这最后一个时期,只有学者性的法律家才能制定法律。

2、作为民族的“机关”的这种法律家,在学说和判例中的法形成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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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别的法学派吗

注释法学派及其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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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法学派

分析法学则主张法律与道德相分离,认为法学仅仅是研究法“是”什么,而无须关注法“应当是”什么。

分析法学的哲学的基础是逻辑实证主义,其严格分开“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律”和“应当是这样的法律”,它只注重研究“确实存在”的东西,所以主张法理学的方法主要是分析,而不是评论或批判,法律的实现必须通过武力制裁。

其强调对法律概念的分析 ,依靠逻辑推理来确定可适用的法律,否认法律和道德之内的必然联系。

分析法学派是指将眼光转向现实的法律现象,以功利主义哲学为理论基础,以实证研究为基本研究方法,以边沁、奥斯汀为主要代表,在实在法材料的基础上进行概念分析、逻辑分析等种种分析的西方法学流派。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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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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