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判决不合理的案子怎么处理

我14年前因电击伤,右手截肢,左手也受伤!`后来我爸爸告了电力公司,赔了一万一千五百块。现在我长大了觉得判得非常不合理,我能重新起诉电力公司吗?

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二审、再审判决或裁定均为终审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于法院的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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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对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其中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只要不是终审判决。国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若中院判决是一审,可以向高院上诉;若中院判决是终审,则不得再上诉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按照法律规定上诉 也可以找律师写上诉状 看判决或裁定是否生效,如果未生效可以向原审判法院或上一级法院上诉。如果已经生效可以向法院提起再审,如果法院驳回起诉,还可以向检察院提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2个回答  2010-01-18
可以,进行行政诉讼,这个你必须去找律师咨询,网上的网友具体帮不了你,都不专业。必须去律师事务所,别耽误了。律师可以给你最好的答复,也是最专业的答复。这是我的建议,谢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1-18
处理太草率了,应该赔偿100万元左右才算正常;无办法了。律师
第4个回答  2010-01-18
14年??
时间有些长啊@
不太好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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