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与户口关系

我家是农村的房屋属于宅基地,户口薄上有爷爷奶奶爸爸和我四人,房屋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件上所有人很早以前的老档案是爷爷的,后来九几年换证爷爷去世更改为奶奶,现在奶奶也去世,家中有兄弟姐妹多人,但是户口都不在本村,房屋也已经倒塌十几年,但村里一直没有收回土地使用权,我们还可以继续使用,现在户口薄上的户主是爸爸。是否只有我父亲拥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重新盖房屋使用,其余兄弟姐妹多人都没有。如果这样可以,那翻盖的房子房屋所有人能是我父亲的嘛,以后有房屋产生的各项收益(比如拆迁)都能归父亲所有嘛,其余兄弟姐妹能否得到收益。请高手详细说明,谢谢,不方便可QQ674700755

第1个回答  2010-01-19
宅基地 是可以使用的
盖起来的房子 如果在你父亲名下

其他的 如你母亲 兄弟姐妹是有继承权的
如果你父亲只给你一人 其他人也是没有份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