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谁有长沙市2001年至2013年期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11-26
1,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低于劳动者工资的正常工作时间高于按照以下标准:
(一)安排的延伸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的工资按百分之支付150。
(二)对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报酬少;
所以周六加班,加班工资200%计算。
2,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计算颁布了“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和年度月平均工资的转换问题,”执行: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日工资×200%
日薪=天在几个月按月支付工资÷数量
小时工资=月工资÷(月付天数×8小时)。天在几个月的工资=
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加班工资的日子:2000÷21.75×2 = 184元
3,公司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本身属于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82条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少,因为一个多月来完成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每月两次支付薪水。
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是受同样的法律保护,你问加班完全合法的,可以放心地接触单元错误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