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婚前独自承担买房,写两个人名字,打算签订协议,如若未结婚,女方对此房产无所有权,无支配权。

因其父母暂不同意此婚事,又让我家先把房子买了,再试婚。 如若没结婚,这房产与她无关系,她没有权利享受此房产。 这样的协议 公证处无法公正,现在打算找律师事务所,当见证,签订协议,此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第1个回答  2016-06-29
两个人没领证的话,房子是加不上对方的名字的,要是领证的话,在法律上就是已经结婚了。结没结婚是看你有没有结婚证的。追问

意思就是先买房子 不扯证, 如果以后不扯证,不结婚,这个房产如何处理
她与我家都可以签订协议,如若没扯证,她自动放弃房产。

追答

婚后房产,无论写谁的名字都是共同所有;婚前全款的房产,谁出资是谁的,如果婚前贷款房产,婚后夫妻两人共同还款,首付是谁出资还是谁的,两人共同还款的部分为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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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6-29
即使加上了名字,房子依然是你的,跟你老婆没关系追问

可是 没结婚 ,没扯证, 到时候 出问题了。这个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啊, 这样 婚也没结成 房子也要被分走一半,这都是父母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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