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擅自变更旅游合同案件导游擅自变更行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5-25

1.导游擅自变更行程




在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擅自更改,但应告知旅行社。加入其他情况,那只能呵呵了。惩罚是严厉的。


2.导游擅自变更接待计划




做好解释工作,双方应遵守共同签署的合同,擅自变更方案属于违约行为。即使改变计划,也必须得到大多数乘客的同意。


3.什么情况下导游可以更改行程




作为旅游专业人士,回答这个问题。如果在旅行中突然无故更换导游,肯定会引起客人的反感。换导游肯定有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我只好换导游了。这种情况下,导游或旅行社会向游客说明情况,在客人同意和理解的情况下更换导游。同时,换下来的导游在各方面要比之前的导游更加突出,让客人满意。


另一种情况是旅行社安排的导游不客人不喜欢,或者导游不喜欢。根本无法工作,导致客人投诉,强烈要求更换导游。这时候旅行社会尽力满足客人的需求。更换的导游必须是公司有能力和技术的导游。不一定要让客人在接下来的行程中玩得开心,还要让客人忘记过去。而这种我们常说的导游:


4.导游擅自变更行程遭投诉




导游是旅行社和游客之间的直接桥梁,在整个旅游服务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导游如何改变旅游计划来安抚游客呢?


如果是不可抗力造成的,首先你要向所有游客解释清楚,赢得他们的理解,并向你的旅行社反映情况。例如,游客可以由于风浪较大,不能下海捕鱼,所以在征得游客同意后,客人可以推迟行程或改为其他活动。


如果导游擅自改变行程,会给游客造成损失。那么导游主要承担游客的损失,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旅行社和导游都应该向游客道歉,并向受到损害的游客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安慰。安慰可以是旅游景点的赠品,也可以是直接的金钱补偿,可以协商。


5.旅游导游乱改行程怎么办




你可以如无不可抗力,不要改变行程。如果遇到,可以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它被指定为《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有增减旅游项目、改变接待计划、暂停导游活动等三种违法行为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导游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


6.游客要求更改行程导游如何做




中国s现行《旅游法》明确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行安排;旅游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观光、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表;差旅费及支付期限和方式;不难看出,旅游行程是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旅游法》还规定,旅行社应当在旅游开始前提供旅游行程。行程是包价旅游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其他有偿旅游项目。


擅自变更旅游行程,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d


综上所述,旅游主管部门即使处罚旅行社或导游,也不能免除消费者的赔偿责任。至于赔偿金额,要结合你实际遭受的损失来计算。


案例介绍


一家广告公司准备组织员工去庐山度假。广告公司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广告公司要求旅游团入住庐山某酒店,并约定违约责任:如甲方(游客)能如因乙方(旅行社)原因未能成行,如在行程开始前5至3天通知,旅行社将支付旅游总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在旅游开始前3到1天通知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旅行社购买了去庐山的火车票后,地接社通知旅游团房间已全部订完。出发前三天,旅行团告知广告公司无法成行,广告公司要求旅行团出具书面通知。旅行社发了一份书面通知。旅游可以我不能去,因为客房不能。不按协议提供并开始处理善后事宜。旅行社希望广告公司能承担火车票退票的损失和20%的违约金;广告公司要求旅行社退还全部预付款,同时根据合同约定,赔偿广告公司团费总额30%的违约金。双方互不让步,协商不成,广告公司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要求赔偿。


一.法律条款


1.《旅游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美国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他们;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美国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他们。


3.《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二。个案分析


(一)旅行社的违约行为明显。在这起纠纷中,旅行社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没有过多的讨论,因为旅行社单方解除旅游合同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我们必须注意的是,第一,旅行社应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旅行社广告公司分歧的焦点。旅行社也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但对违约责任和多少有不同的理解。第二,游客是否必须分担旅行社的退票损失。旅行社要求游客分担火车票的费用。原因是旅行社买票只是为了准备旅游团的出行。旅行社产生了实际损失,游客应当承担。


(2)对格式条款含义的理解。旅行社书面同意如在旅游开始前5-3天通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如在旅游开始前3至1天通知,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从协议内容来看,旅行社和广告公司关于支付违约金的说法是合理的。然而,根据《旅行社条例》,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旅游者的解释。由于旅游合同是由旅行社提供的,如果旅行社和广告公司对格式条款的解释有争议,应当予以说明


(3)违约金的高低如何确定。通常只要旅行社广告公司签订旅游合同,包括违约金的约定,旅行社和广告公司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约定。对于旅游合同内容的变更,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双方协商。旅行社和广告公司都可以协商旅游合同的内容,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调整旅游合同的内容,包括违约金的约定。第二,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比如案例中,旅行社认为违约金过高,无法承担。在协商未果的前提下,旅行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美国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减少违约金的支付。


总之,旅游团可以由于旅行社的工作失误而不能成行,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只能由旅行社承担。旅行社为旅行团购买的门票的退款不能归咎于旅行团,旅行团在整个过程中没有过错,旅行社要求广告公司承担退款损失没有依据。此外,旅行社还要向广告公司承担团费总额的30%违约金。


旅行社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安排旅游行程,任何人无权擅自变更。旅行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行程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向消费者提出建议。旅行社只有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才有权变更,否则擅自变更旅游合同内容属于违约行为。导游s未经旅行社同意改变行程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损失。由于导游是旅行社委派的,其行为是其代表旅行社的职务行为,其行为的一切后果应由旅行社承担。如果导游s的行为同时违反了相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相关部门会给予导游相应的处罚。但如果只是旅行社单方面违约,则不能要求导游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可拨打《合同法》维权。的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美国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他们;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美国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他们。当事人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该问题涉及的相关文件:《合同法》


总之,据网友分析维权,一定要留下证据,否则维权难!希望能帮到大家!


注意旅行社承认违约,但不接受消费者主张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原因是旅行社已通过微信告知消费者行程变更,行程变更不影响旅游天数和观光项目。滞留是台风造成的,属于不可抗力。所以产生的费用应该由旅行社和游客共同承担,旅行社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7.导游私自变更行程




没有明确规定。


旅游法


第三十九条


从事导游业务,应当取得导游资格


与导游从事经营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向旅游者告知和说明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导游、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其他有偿旅游项目。


8.导游擅自变更行程处罚条例




旅游期间签订旅游合同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旅游纠纷的发生。相对来说,旅游行业越来越规范,旅游公司、景区、导游的素质都有了很大提高,纠纷只是很少。总的来说形式还是不错的。作为游客和弱势群体,签订旅游合同非常重要。旅游者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与旅行社签订规范、详细的旅游合同。在旅游合同中,要明确景点数量、导游服务标准等。并明确旅行社的责任和义务。注意几个方面:


第一,是否提供规范的合同文本


第二,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三、是否提供国家正式使用的收款收据等。


四、要明确规定合同的内容。


1.旅游合同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保险金额、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2.合同中应明确描述旅游路线和景点、交通工具和标准以及膳食和住宿标准。


3.对于旅游景点,应明确规定所有景点和参观的开始时间。必要时,旅行社广告中约定的日程可以作为合同的附件。


4.至于住宿标准,应该注意的是标准间只有在星级酒店才有特定的含义。因此,住宿地点为一般宾馆或招待所时,床位数、是否有卫生间、电视、电话等住宿设施和条件应明确约定。


5.购物项目应写明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和停留时间。违约责任应包括争议处理方式、投诉处理机构等。


旅行期间,双方应根据合同履行承诺。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比如换酒店s星级,降低用餐标准,飞机改火车,等卧铺硬了,游客要真实记录自己违约的事实和后果,尽可能保留好物证,以便日后向有关部门投诉。


相反,游客变更协议,如临时离团或提前返程,也应提前告知旅行社,最好达成书面协议。未经授权,游客应小心旅行社的反投诉。1999年10月,国家旅游局颁布并实施了《合同法》,对导游改变行程、收受回扣和捆绑商店和一群人。


游客也要理性判断,敢于提出异议,提醒导游,劝其按照旅游合同约定保证接待服务质量。客观看质量。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也要客观看待旅游服务质量。很少有人认为他们是祖父辈交了钱之后,甚至有些游客只懂一点法律,以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名义提出过分的要求,这显然是不理智的,有失偏颇的。


如果你对旅行社的服务不满意,你有权投诉,但必须以事实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准绳。你不能漫天要价,一切都应该上帝。合同双方应该是平等的。游客只要在正规注册的旅行社报名,按照规定签订旅游合同,就有权投诉。钍


第二,旅游合同条款中有一个共同条款,是关于提前离开旅游团的。旅游者因个人原因未能成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收取违约金。


这个条款合理吗?违约金的金额(收取标准)有什么限制?


提前退团,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一定违约金。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该条款本身是允许的。但问题往往出在旅游合同约定的高额违约金上,违约金的数额是有法律限制的。


首先,根据第114条第2款《旅行社管理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美国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他们。据最高人民美国法院《旅游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度高于造成的损失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


其次,旅行社需要证据证明游客给自己造成的损害违约,它可以不能说损坏的数量仅仅是根据主观估计提出的。也有过部分旅行社违约损害赔偿请求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情况。


在这个地方,你还要注意,根据国家旅游局班子2014年最新的出境游合同范本,在出境游中,如果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天以上提出解除合同且未办理签证,旅行社需要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如果已经办理了签证,扣除签证费用后,剩余的差旅费返还。


如果游客在30天内提出解除合同,旅行社将按照合同款的比例退还必要费用,剩余费用仍返还给游客。


第三,旅游合同中经常列出这样的条款请保管好您的物品,如有遗失,旅行社概不负责。


这个合同格式条款是否正确?有效吗?


这种条款不合法。让我们先来看看《合同法》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和服务。那么,第80条《合同法》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紧急措施以及其他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作出明确的说明或者警示。


第七十条第三款还规定,旅行社在旅游者旅游期间未尽到安全警示和救助义务的自行安排活动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旅行社可以不能完全无视旅游者的财产安全,而应在可能危及旅游者财产安全时及时给予明示,在财产出现危险时给予及时救助,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该格式条款单方免除了上述旅行社义务,是无效的。


4.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旅游的时候考虑团购,在团购页面或者签合同的时候会被告知,如果不组织这条线路,旅行社会提前两天(包括出发当天)通知团队改期、变更线路或者全额退团款,并且没有任何补偿。


这样的协议公平吗?


这样的协议对游客来说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法的。第63,条规定,旅行社招徕旅游者参加团体旅游,因未达到约定的旅游者人数而不能离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国内旅游至少要提前七天告知游客,出境旅游至少要提前三十天告知游客。


如果集团能够因未达到约定人数而离开旅游团的,旅行社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


旅行社仅提前两天通知游客改期、变更线路或全额退款,违反了《旅游法》的规定,使游客遭受信赖利益的损失。


5.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单方面临时取消行程。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是什么?乘客可以要求任何赔偿吗?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或单方面临时取消行程,属于《合同法》中的违约行为。


第10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旅客可以要求旅行社按照原行程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旅行社违约赔偿。


同时,旅行社的这种做法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第七十条第一款还规定,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符合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