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木检尺长2.6米,检尺径4厘米,材积0.0059立方米;
检尺径6厘米,材积0.0111立方米;
检尺径8厘米,材积0.018立方米;检尺径10厘米,材积0.026立方米;
检尺径12厘米,材积0.0037立方米;检尺径14厘米,材积0.049立方米;
检尺径16厘米,材积0.063立方米;检尺径18厘米,材积0.079立方米;
检尺径20厘米,材积0.097立方米;检尺径22厘米,材积0.116立方米;
检尺径24厘米,材积0.137立方米;检尺径26厘米,材积0.160立方米;
检尺径28厘米,材积0.185立方米;检尺径30厘米,材积0.211立方米;
计算方法:
一元材积表 只根据立木胸径一个因子编制和查定立木材积的材积表。具有使用简便的优点,但由于没有考虑树高和干形的变化,适用地域范围不大,是一种地方材积表。1878年由法国A.格纳德提出,继由瑞士H.毕奥利发展应用,被称为“塔里夫”表。“
二元材积表 根据立木胸径和树高两个因子编制和查定立木材积的材积表。由于树木干形与胸径、树高密切相关,不把干形因子直接作为独立变量编表,理论误差不大,因此二元材积表发展较快,并成为多数国家的基本材积表。
三元材积表 根据立木胸径、树高和干形某一指标3 个因子编制和查定立木材积的材积表。干形指标多采用树木中央直径与胸径之比(形率)。
此外还有用胸高以上树干高的中央直径与胸径之比,枝下高、胸高直径与上部某一直径之差,第一段标准原木小头去皮直径与胸高带皮直径的百分比等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