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之父是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28
公共关系之父是艾维·李(IvyLee)。艾维·李在1903年开办了第一家正式的公共关系咨询事务所,专为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传播沟通服务,协助客户建立和维持与公众的联系,成为公共关系工作职业化的第一人。他还在1906年发表了《共同原则宣言》,提出了包括“讲真话”在内的公共关系活动原则,这些原则对公共关系学科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人们尊称他为“现代公共关系之父”。艾维·李1877年出身于美国佐治亚州一个牧师家庭。1903年为纽约市长组织了一个宣传活1904年开办宣传顾问事务所。1904年12月担任小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私人顾问。1906年发表《共同原则宣言》(代表作)1934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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