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限购令限购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5

在2011年,住建部要求各省份在8月20日前提交关于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报告,其中是否实施限购措施是报告的重要内容。江苏省住建厅按照“五条标准”进行自查,这包括房价涨幅前列的城市、价格涨幅较高且外来购房比例较高的二三线城市等。中原地产的调研显示,未限购的二三线城市由于自住需求强劲,市场发展较为稳定,住宅价格普遍上涨或持平,但部分城市如厦门和北京周边的廊坊、燕郊等受到了限购政策的间接影响,投资需求转移。


调研还发现,部分未限购城市的投资比重较高,如常州、镇江等18个经济发达省份的二三线城市,外地人购房比重也较大。然而,限购政策的实施已是大势所趋,但各地并未迅速落地,引发社会讨论。业内专家担忧,若调控政策不变,限购城市可能会受到未限购城市上涨的带动出现反弹。最近,限购扩大的预期导致一些城市出现了恐慌性购房现象。考虑到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多样性,未来的限购政策应针对性强,对于投资需求过高的城市应尽早实行限购。




扩展资料

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截至2011年2月,已有36城市提出限购;新一轮住房限购城市将翻番达72个,高压调控楼市跌入“冰点”,据相关专家称2011年房价将得到遏制。2011年8月17日,住建部下发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12月,住建部知会地方政府,对于限购政策将要于2011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需在到期之后对限购政策进行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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