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深圳区宝安区申请学位需要什么证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3-27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安居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第3、6类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的证明(以下简称“无房证明”)。
2.非深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购房房产证(房产份额须≥51%)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就业或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计生证明: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母亲是深圳户籍,提供母亲户籍地所在街道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就学联系函》。
3.台、港、澳及外籍儿童
(1)台湾籍儿童:①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入学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住房证明。
(2)港澳及外国籍儿童:按深圳市有关政策执行,自行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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