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顺序如下: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与年初未分配利润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支付股利: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利润的特性:
商业利润的神秘性,利润是资本的生命,加快商品生产、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社会发展的动力。剩余价值是雇佣劳动者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创造出来的,但必须经过流通过程把商品转化为货币后才能实现。至于商品能否卖掉,以及按什么样的价格出售。
从而利润能否实现以及实现到什么程度,将取决于供求关系和市场竞争的具体状况。特别是,商品资本从产业资本的运动中独立化出来成为商业资本,专门执行实现商品价值和剩余价值的职能,并相应地取得商业利润,使关系更为错综复杂,更易造成神秘化。
剩余价值是利润的内在本质,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以及利润再转化为平均利润等等,层次越多,就愈是从抽象逐步上升到具体。然在分析中不十分明显,但是仍然需要注意的是,经济利润包括机会成本。企业家利润通常是正数,但经济利润一词则既可以是正数,也可以是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