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赞成把戒尺还给老师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26
我是焦学龙老师,对于“ 你赞成把戒尺还给老师吗 ”这个问题, 我的回答是:赞成。 理由如下:

近年来,学校教育遇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比如 一些孩子从小娇生惯养,在课堂上不守纪律,无法无天,肆意妄为,扰乱课堂秩序;在课下沉迷网络,沉溺 游戏 ,应付作业,抄袭作业,甚至不写家庭作业,有的还打架斗殴,成为无人敢惹的“校霸” 。面对这样的孩子,老师起初肯定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进行教育,如果屡教不改,老师们就会对其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绝大部分有违纪行为的孩子能在老师的教育下变得遵规守纪, 但是有些孩子对老师的批评教育简直是“耐药性特强”,对老师的批评教育置若罔闻,玩“双面人”,当着老师的面保证的“好好好”,“是是是”,一扭头,以前的错误该怎么犯还怎么犯 !几乎每个班里都有这么一两个“难剃的头”。

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都没有明确规定教师对违纪学生拥有惩戒权,老师们对这些屡教不改的违纪学生打不得骂不得,在这些学生面前,口头的批评教育常常显得“苍白无力”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的初高中都普遍存在着。因此, 面对学校教育出现的这种新情况,我国立法机关也要与时俱进,在法律层面赋予教师“惩戒权”,把戒尺还给老师,让违纪学生对老师心存敬畏,让老师的教育不再“苍白无力” 。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出现低龄化、智能化、团伙性和暴力性等特点,而且往往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对他人和 社会 的危害极大。 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在学校里就曾经是“无法无天、违规违纪”的“校霸 ”。 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有很多,但是跟近些年学校对这部分孩子教育的“苍白无力”有很大关系 。如果他们当初在学校里违反了纪律,就受到了老师们的严厉惩戒,很可能就少了一个危害他人、危害 社会 的违法犯罪分子!

如果把戒尺还给老师,老师们对违反纪律的孩子施以适当惩罚,就可以震慑这部分孩子,使他们慢慢收敛,逐渐悔改,逐步变成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 老师们惩戒他们,其实是保护他们,挽救他们,甚至是挽救他们的家庭,为阻止他们毕业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筑起第一道防线 。所以,应该把戒尺还给老师。

在一个班级里,遵规守纪认真学习的孩子占绝大多数,如果有个别同学屡教不改,违反学校纪律,扰乱课堂秩序,势必会影响这绝大多数孩子的课堂学习。 通过立法,“把戒尺还给老师”,可以震慑那些无法无天的孩子,让他们遵守学校课堂纪律,不再扰乱课堂秩序,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遵规守纪”孩子的专心听课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课堂上不受干扰、专心学习 。

近年来,学生家长们的维权意识空前强烈,动不动就投诉老师,各种奇葩家长的奇葩投诉,简直不胜枚举 。比如,老师批评孩子违反纪律,家长就投诉老师伤了孩子自尊心;晚上老师给家长打电话反馈孩子在校违纪情况,家长就投诉老师影响他们休息。这在十年前,是绝对没有的情况! 一旦被投诉,老师就要接受学校或者教育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即使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教育没有任何不妥,往往也要反过来向学生和家长道歉,保证“今后不会再发生类似事情,不再犯类似错误”!如果家长对处理意见不满意,还会到学校大吵大闹,甚至辱骂、殴打老师,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成为“校闹” 。本来教书育人的文明校园,被一些“蛮不讲理”的家长闹得不再清净;本来肩负着“教书育人”光荣使命的老师们,心理压力山大,教育起学生来畏首畏尾,生怕不小心惹得家长投诉。

如果在法律层面赋予教师“惩戒权”,把戒尺还给老师,老师们对违纪学生的批评教育就是“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家长们也就会知道,老师对孩子的管教是合理合法的,就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家校纠纷,从而还校园以清净,消除老师们管理学生的后顾之忧,让老师们挺起腰板、理直气壮地教书育人 。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浓厚的“尊师重教”之风,教师的鼻祖孔子就被尊称为“至圣先师”“万世师表”,历来为后世所尊崇。但是近些年,由于很多客观原因,老师们似乎并不如以前被 社会 所尊重,教师的 社会 地位也没有达到理所应当的高度。 通立法,“把戒尺还给老师”,让孩子从小就尊敬老师,敬畏老师,有利于在全 社会 重新树立“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一个国家,只有老师受到充分的尊敬,公民素质才能不断提高, 社会 环境才能更加文明和谐 。

我是焦学龙老师,以上就是我对于“ 你赞成把戒尺还给老师吗 ”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您满意。

完全可以,取消各种各样的补课就完美了。

我赞成把戒尺还给老师。不过,多年以来,我的讲桌上一直放着一个三十厘米长的不锈钢戒尺。但一般情况下,我是不会随便使用的。就像警察的配枪一样,只起着吓唬或警示的学生作用。我也打学生的手心,但在打之前会告诉学生打他的理由,一般情况下只打一两板子。同时会留几板子不打,以给学生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且会告诉学生下次再犯一并算帐,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我都比较“健忘”。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本让我们的子接受规矩和知识的地方,能接受者必成栋梁之才,戒尺和教鞭,都是教育者的工具,没有工具何能工作?

我觉得一切都和老师没有关系,不应该改变教师和教学,应该去抓当代人的基本素质,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子不教父之过。以前的老师需要做的是先教做人,再教文化,现在把该做的做了教师管好教学就行,其他的就不要管了,管的多了不是好事,建议逃学旷课直接通知家长,出任何事故和学校无关,和教师无关!

我赞成!

还给有德老师可以。

不是谁拿戒尺给谁,那个人同意戒的事,应是国法规定后如何实行戒的问题。

如:学校、老师按有关规定,对犯错误的学生的情节轻重定岀处罚要求,通知学生家长来校实施处罚。这样老师的目的实现了,家长放心和知情了,学生也不用长大找老师报复了。好!

不赞成; 社会 在发展,人类在进步。

我不赞成。

惩戒和体罚的界限怎么区分?

用戒尺打多少下,力度多大,有没有详细规定?

用戒尺不可以打哪个部位,有无明确规定?

打伤、打残、打死责任由谁承担,有没有详细的责任分配方案?

如果以上一切,都没考虑过,只是一拍脑袋,就决定的,那免不了大大小小的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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