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发出商品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5

什么是发出商品

就是东西人家已经拉走了但是对于你来讲还不符合确认收入的条件的就放在发出商品核算
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已经发出,但尚未实现收入的产品、商品和物资。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先交付商品,货款以后分期收回,销售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对于尚未实现收入但已发出的商品,应设定“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核算已经发出但尚未结转的商品成本。企业在发出商品时,按商品、产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在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销售收入的同时,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本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经发出但尚未实现收入的产品、商品和物资的实际成本,并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专案。

发出商品为什么是资产?

因为所有权和处置权还是本公司的,没有转移,自然是本公司的资产

发出商品为什么是资产类

因为发出商品是指:商品的使用权尚未转移,且还没有达到收入确认标准的商品;
,但却是会再将来给企业带来现金流入,并且可以计量,所以要把发出商品确认为资产。

最新的准则是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还是发出商品

1406 发出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定“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对于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发生退回的,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发出商品

完全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你单位属于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确认收入完全正确。

发出商品的分录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为负数

退货数量大于发货数量 。

发出商品、分期付款发出商品能不能确认为“存货”!

发出商品、分期付款发出商品不能确认为“存货“了。
1、收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发货时: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3、开票时或者完成销售时
借:预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1、处于采购及生产过程的:在途物资、原材料、在产品、劳务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等。
2、处于待售状态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3、辅助性存货: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发出商品的明细科目是XXX商品,为了清晰的知道是发给谁的货,会计科目可以这样:借:发出商品—XXX商品(XXX公司) 贷:库存商品—XXX商品。发出商品:是指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而发出的产成品。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是指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的产品实际成本。指货品已交付,但货款分期收回的销售方式。 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已经发出,但尚未实现收入的产品、商品和物资。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先交付商品,货款以后分期收回,销售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对于尚未实现收入但已发出的商品,应设定“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核算已经发出但尚未结转的商品成本。企业在发出商品时,按商品、产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在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销售收入的同时,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本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经发出但尚未实现收入的产品、商品和物资的实际成本,并入 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专案。发出商品如发生退回,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新《企业会计准则》附录规定,“发出商品”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对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发出商品”科目,贷“库存商品”科目。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借“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发出商品”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帐务处理
(1)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对于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如: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而发出的产成品,商品已经出库,但商品所有权凭证未发生转移,且未收到乙企业的汇款通知,甲企业还不能确认收入,则甲企业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发出的是已经卖出去的,而库存的是没有卖出的,所以差别是相反的。理论上商品发出后要确认收入,并且计征税款。实际工作中,商品发出后,只等开具发票后,才确认收入的,除非有特别的情况。发出商品:是指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而发出的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是指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的产品实际成本。指货品已交付,但货款分期收回的销售方式.
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商品已经发出,但尚未实现收入的产品、商品和物资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先交付商品,货款以后分期收回,销售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对于尚未实现收入但已发出的商品,应设定“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核算已经发出但尚未结转的商品成本。企业在发出商品时,按商品、产品的实际成本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在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销售收入的同时,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
本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经发出但尚未实现收入的产品、商品和物资的实际成本,并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专案。
发出商品如发生退回,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借:库存商品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存货的概念及其确认。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某一资产专案如果要作为存货加以确认,首先需要符合存货的定义;其次还需要符合存货的确认条件,即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速达5000中,发出商品与发出商品退货是怎样结转成本的?

和该商品使用的核算方法有关。
结转成本最好在月末做,做之前必须点选“业务”-重算本期成本
之后还存在问题,可用调价单来调节成本,对应到相应科目上。然后再结转调价单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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