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加强督导评估。省医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督导评估,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各地要建立定期调研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监测、评估、培训等工作。
23.做好舆论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与内容,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增强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良好氛围。
为贯彻落实省医改领导小组(扩大)暨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省卫生计生委为民办六件实事之一“为1200万城乡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提高签约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省市卫生计生委有关工作要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组织一次宣传活动,提供一次上门服务,开具一份健康处方,进行一次跟踪随访,建立一个转诊通道,开展一次免费体检”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六个一”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阳泉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阳医改办发〔2017〕3号)的要求,坚持居民自愿,政策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主动完善服务模式,开展吸引居民主动签约的专项活动,增强居民签约意愿,让家庭医生走进千家万户,确保2017年为74620名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活动范围
全区区域内居民,特别是各类重点人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受益。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居民自愿,以便民利民为首要目标,让好的政策有好的效果。
(二)坚持整合资源。加强家庭医生与专科医生、公共卫生人员、计生人员联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联合,加强部门联合,系统联动。
(三)坚持履职问责。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督导考核,以签约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考核指标,创新考核办法,改革奖惩机制,加大问责追责,切实解决不作为、懒政惰政问题。
四、目标任务
(一)组织一次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率低、签约意愿不强等问题,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活动,发挥签约服务团队“工作队、服务队、宣传队”的作用,做到宣传与服务同步推进,提高群众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知晓率。
(二)提供一次上门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要主动完善服务模式,采取错时服务、预约服务,利用节假日等,为签约居民提供一次上门服务,更新健康档案,开展康复护理、提供中医药服务、宣传健康知识等。
(三)开具一份健康处方。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进行一次健康评估,开展健康教育,分析健康问题,并提出个性化的健康处方。针对患病群众和重点人群,简明扼要说明疾病的致病因素、发病机理、诊断标准,提出针对性的指导、干预和进一步治疗的建议。
(四)进行一次跟踪随访。针对不同签约人群特点,采取夜间随访、假日随访、电话随访、微信随访等多种模式,实行开具延伸处方和长处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转诊和康复指导等服务。
(五)建立一个转诊通道。加强城市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帮助,城市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要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城市医院要通过家庭医生团队提供预约门诊、预约会诊、绿色转诊等服务,构建一家基层医疗机构+一家二级医院+一家三级医院的“1+1+1”就医模式。
(六)开展一次免费体检。按照《山西省卫生计生委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和《阳泉市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工程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参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筹组织实施,城市医院支持帮扶,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具体承担,对区域符合条件的50-59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对新发现患病贫困人口由定点医院提供医疗救治。
五、方法步骤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协调区域内各类卫生计生资源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对象全覆盖、活动内容全覆盖。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工作组协助完成。同时,鼓励和号召各级各类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履行社会义务。
(一)动员部署(2017年2月10日—2月28日)。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深刻领会活动精神内涵,迅速传达落实活动内容,促使干部职工从思想、组织等方面做好全面准备。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制定完善好各自的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此次活动。
(二)组织实施(2017年3月1日—7月31日)。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筹组织辖区公立医院联合开展活动。辖区城市公立医院要安排专人积极配合区卫计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统一协调、统一分工,加强沟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实施。
(三)反馈总结(2017年8月1日—31日)。活动任务完成后,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撰写总结报告,重点报告经验和不足,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对在此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大力宣传报道;对于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六、具体要求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活动领导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活动的全面工作。
(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贯穿活动全过程,明确责任主体,强调督导效果,督促各单位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创造性地丰富工作内容,推动活动落到实处。
(三)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及时更新发布活动的开展情况。全面宣传活动的进展及成效,强化舆情监测和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系统良好形象。
(四)严明纪律。各级各部门要把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摆在突出位置,对于推诿懈怠、麻木不仁、故意阻延等,致使责任不清、进展缓慢、落实不严的,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进行问责性调整,必要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促进活动与履职尽责相结合,与提升能力相结合,与检验落实相结合,使活动与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