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教协会章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20

中国道教协会章程概述:


中国道教协会是一个全国性的爱国宗教团体,英文名CHINESE TAOIS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T.A.。其宗旨在于团结道教徒,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开展道教事业,弘扬教义,维护道教界权益,传扬道教文化和传统,促进与社会和谐,以及在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协会受国家宗教事务局主管,民政部登记管理,位于北京。


协会的主要任务包括:团结道教徒遵守法律,协助政府落实宗教政策,制定规章制度,指导教务活动,培养道教人才,开展文化艺术交流,进行社会公益慈善,以及开展国际交流等。


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由会长会议研究确定代表名额和选举方法。全国代表会议有制定章程、选举理事会、审议工作等重大职责。理事会是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全国代表会议的决议,并在必要时由会长会议任免相关职务。


财务管理方面,协会遵守财务法规,接受监督,其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资助、道教团体捐款、社会捐赠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国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章程的修改需经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协会终止时,需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务,并确保剩余财产用于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扩展资料

中国道教协会(Chinese Taoist Association)是中国道教徒的宗教组织。是中国道教徒联合的爱国宗教团体和教务组织。会址设于北京白云观。成立于1957年。 中国道教协会本部机关部门有办公室、道教教务处、对外联络处、研究室(道教文化研究所)、中国道教学院、《中国道教》编辑部、服务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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