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一家美容院上班,是从学徒到美容师的阶段。因离职时工资的问题,我去劳动局写了劳动仲裁,劳动局的人让我以美容师的身份申请单位未跟我签劳动合同十个月的双倍赔偿,可是我当时当学徒时没有那么高工资,算学徒期才十个月而已。如果我承认我最开始没有那么高工资,或者承认所申请的与实际情况不符。那对我的胜算是否有影响?
话说是没错,可是如果老板能想到我们打工的难处,便不会到如此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