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人房产中介需要哪些条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8
  建设部50号令对此有明文规定:
  第十一条 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第十二条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中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的。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金和人员条件,应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
  第十三条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5-25

做个人房产中介需要条件如下。

1: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是具有独产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2: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中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

3: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的,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金和人员条件,应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再行办理工商登记

4: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5: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还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条件进行一次检查,并于每年年初公布检查合格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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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12-30
做房地产中介代理会遇到各种挑战,首先需要“过五关”,否则就有面临淘汰的可能。

第一关:“面皮关”。对于新入行又从来没有做过销售的员工来说,面皮薄、不善于同陌生人打交道,出去派单、找客户挖盘源就像做亏心事一样。如果这一关也过不了,建议趁早离开这一行业。

第二关:“辛苦关”。越是成功的经纪人,业余时间就越少。因为个人时间支配权已经掌握在客户手里,随时准备为客户提供服务。同时,随着中介竞争越来越激烈,经纪人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也越来越高。从选房、看房、签约、付款,到办理贷款、产权过户、交接房屋等,都需要经纪人和相关部门负责联系和完成。

第三关:“压力关”。无论是新员工还是老员工都面临这项挑战。一旦经纪人手中的客户在他处成交了,或者没有客户时,经纪人特别容易感到业绩的压力。这种状态持续越久,压力就会越大。如果心态越来越差,就很难继续做好房地产经纪人。

第四关:“专业关”。真正做一个成熟的经纪人所需的个人素质很高。能在这个行业成功的人只有公司里20%员工。通常,这20%的员工做了80%的生意,其余80%的人才做了20%的生意。一个优秀的经纪人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和深厚的专业知识。专业基础越深厚,功力越深的人做业务越快、越准。因此,每做成或做不成单子都要总结一次,使自己在业务上更快进步。

第五关:“诱惑关”。凡是与房产打交道的人都会不断受到金钱的诱惑,因此个人素质和职业道德就显得至关重要。社会上一些不正规的小中介和私人中介往往放低员工自身素质要求,过分追求利益,经常发生故意串通、恶意飞单、开私单、逃单的事件。这样做,不但损害了中介在社会上的形象,也破坏了公司声誉。随着政府对中介市场的不断整顿和规范,钻这类空子的空间将越来越小。因此,每一个经纪人都应该遵守自己的准则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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