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南门立木,写一篇探讨对"诚信"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5-22
公元前356年,秦孝公封商鞅为左庶长,让他主持变法。於是,商鞅制定了新的法令:

  实行连坐法,鼓励告奸;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

  限制贵族特权;

  鼓励民户分居;

  奖励耕织,抑制工商业;

  焚烧诗书,禁止游说之人。

  变法之初,商鞅怕老百姓不遵守自己制定的新法令,於是采用了赏赐搬动木头之人的方法,告诉大家自己说得出做得到。在有人搬动木头得到赏赐後,变法最终突破重重阻力得以顺利施行。

  商鞅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政治家之一,他懂得如何让民众支持自己。商鞅立的是“木”,其实也是“诚信”、“不欺”和“信服”。在变法中,“信”是最重要的,没有“信”,任何“令”都将是一纸空文。

  《贞观政要》中说:“言而不信,言无信也;令而不从,令无诚也。不信之言,无诚之令,为上则败德,为下则危身,虽在颠沛之中,君子之所不为也。”意思就是说,一个人说出的话不能让人们相信,那是因为说话的人已经失去了人们的信任,下达的命令人们不遵从,那是因为下达的命令根本就没有诚意。没有信用的话,没有诚意的法令制度,对国君来说,就会败坏自身的品德;对臣下来说,则会危及身家性命。对於德行高尚的人来说,即使在世道衰落的情况下,也不会做出失信的事情。

  对於商鞅“徙木立信”的故事,同样是改革家的宋朝宰相王安石给予过很高的评价。他说:“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而毛泽东对商鞅“徙木立信”的思考,则又比任何古人都来得更深刻。

  1912年6月,青年毛泽东在湖南全省高等中学堂就读时,有感於商鞅“徙木立信”的故事,写下了一篇《商鞅徙木立信论》的文章,大发感慨。毛泽东认为商鞅所推行的新法,本来应该是“利国福民”的“良法”,是秦国“战胜诸国,统一中原”的“大政策”。可黎民百姓却不能认识这些政策的好处,非要统治者“煞费苦心”用徙木立信的办法来推行不可。

  青年时代的毛泽东认为,理想的国民,应该是看到好的法令就支持,看到坏的法令就反对。由此观之,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说明“吾国国民之愚”。“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文明国闻之,当必捧腹而笑”这反映了当时毛泽东的观点,他还由此得出结论:中国几遭沦亡惨境,根子就在“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也反映了辛亥革命後知识界、思想界的一个共识:“改造国民性”。

  “令”有“诚”与“不诚”之分,国民也有“愚”“智”之别。“令”要推广开来,“国民之智”还得培养起来,“国民不愚”,“令且诚者”,领导者就用不著像“徙木立信”那样大费周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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