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学生,毕业了,要实习一年,我随着学校安排的实习,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实习,学校和酒店签了合同,然后我们刚到这个酒店也签了合同,实习时间为一年,当初听着五星级酒店平台好点,各方面都比较好,但是来到这里,现在都快一个月了,感觉这个酒店好差,每天都是自助餐,也不忙,学不了多少,只是熟悉这里上班的流程,每天该做什么,所以我想走了,不想在这个酒店实习了,当初是行政总厨和人事部的经理来我们学校招生的,我们签的合同上有一条是说乙方若未完成甲方所约定的实习期,提前终止本协议,则应向甲方支付 实习期间的培训费用,标准为未完成实习月份×1200,我 跟行政总厨说我要辞职,他让我去人事部找吴经理,现在我就只怕人事部吴经理要把这个协议提出来让我赔偿,一年一万多,我不可能赔的,如果他让我赔违约金我直接第二天打包走人不要工资,他会找我么?如果因为我没赔偿,找不到我人,最多只有我基本资料和我家人的电话,他会打电话找么,会不会告我告上法庭那么严重呢?当初在这里实习是因为实习一年回去拿毕业证,现在我索性毕业证也不要了,就怕他让赔违约金,我不赔直接走人,把我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