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0天通知,27人被裁 之后每个人单独去办公室洽谈,要求先签份申明,申明的内容是公司已经通知你被裁的信息,没有劳动法的合同和赔偿适宜 ,请问这样合理吗 赔偿算不算加班费呢!
我想问的是 到底是先香劳动局备案 还是先让我们签字同意被裁,因为公司并未出示有关向劳动局备案的文件!
劳动局备案那是行政管理的范畴,裁员如果你们协商不一致,你可以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