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的一二三四等级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7-26

病情分为濒危病人、危重病人、急症病人和非急症病人。

一级濒危病人:

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临床上出现气管插管病人,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

二级危重病人:

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1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与病人相应处置及治疗。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

病人有可能发展为1级,如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

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疼痛评分≥7/10),也属于该级别。

三级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

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病人症状,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附录A)者,病情分级应考虑上调一级。

四级非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没有急性发病症状,无或很少不适主诉,且临床判断需要很少急诊医疗资源(≤1个)(附录B)的病人。如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病情分级上调1级,定为3级。

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

1、红区:

红区即抢救监护区,适用于一级和二级病人处置。

2、黄区:

黄区即密切观察诊疗区,适用于三级病人,原则上按照时间顺序处置病人。当出现病情变化或分诊护士认为有必要时可考虑提前应诊,病情恶化的病人应被立即送入红区。

3、绿区:

绿区即四级病人诊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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