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4-07
1. 遇到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情况,消费者可以立即拨打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前往工商所和工商局提出申诉和举报。
2.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有责任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3. 同样根据该法律,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可能对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并及时制止这类行为的发生。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法律和法规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 有关行政部门还应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并及时调查处理这些问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