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新区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分区规划-规划范围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6

本次规划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多个重要文件,包括198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006年4月1日的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5年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同时,也参考了呼伦贝尔市自身的《总体规划》。


规划的法定效力非常明确,完全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进行编制,并需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一旦获得批准,该分区规划将成为呼伦贝尔市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的法定文件。根据《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所有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都必须遵循规划,接受规划管理的严格管控。


规划期限设定为2005年至2020年,分为两个阶段:2005年至2010年为近期规划,2011年至2020年为远期规划。规划的覆盖范围非常明确,东至友联、友好村的东山脚下,西至规划环城西路的外围绿化带,北至小南坝街经过贝尔桥至河东的贝尔大街,南至河西的索伦西街,直至伊敏河以南,再延伸至河东的索伦东待。规划的总用地面积为19.07平方公里。




扩展资料

新区分区规划编制于2005年11月21日启动。市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决定进行新区选址建设受市政府委托。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始着手编制《呼伦贝尔市新区分区规划》和《呼伦贝尔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呼伦贝尔市新区城市设计》、《呼伦贝尔市新区景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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