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创业板和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区别

1.国内中小企业创业版和美国纳斯达克有什么区别。
2.上市条件分别有何特点;
3.如果是科技型创新企业选择那个版比较好?

尽量用对比数据和案例说明!

谢谢

第1个回答  2009-06-28
六大项流程工作分述于后:

(一)财务顾问或授权单位拜访拟上市公司取得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及营运计划书,进行初审、复审,了解该公司产业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经营团队、营运计划、公司历史、发展潜力及上市题材,确认拟上市公司符合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与纳斯达克首次公开发行或老股上市挂牌方式、上市规范与资格审查,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及营运计划,通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登录会计师“风险评估”审查,承销商出具《承销意见书》并与财务顾问公司完成《上市委托契约书》的签署。

(二)上市辅导课程启动,财务顾问进行上市审查清单(符合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及欲挂牌交易证交所上市标准的审查清单) ODQ( 董监事及经营团队问卷调查 )BP (营运计划)、企业管理(资质调整)及 F1 (非美国公司注册表件)或 F - 20F 委任工作,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登录会计师复核中国会计原则完成最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再往前两年的美国会计原则财务审计的草稿报告,并择定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登录合格代表律师。

(三)拟上市公司与代表会计师签署代表契约,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登录会计师复核中国会计原则,完成最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再往前两年的美国会计原则财务审计的草稿报告,与律师代表签署代表合约,律师完成上市审查清单与 MD & A (经营讨论与分析)工作,代表律师及财务顾问准备公开说明书及 F1 或 F - 20F 注册文件。

(四)美国承销商(投资银行)签署承销契约,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登录会计师出具美国会计原则财务审计 及同意 书。

(五)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及承销商共同确认公开说明书及 F1 注册文件,完成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及拟挂牌交易证交所的注册( Filing )程序,取得上市身份( Stock Market Status )――代码( Ticker Symbol );自此,上市公司必须依照 2002 年 8 月 1 日 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公告施行的“沙班氏-欧克斯利法案”第 8 条,有关企业加速送交财务审计的规定办理。

(六)印制初次公开说明书承销商路演开始;自注册之日起 20 天冷静期间内,若接到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或 NASDAQ 有问题说明书,上市公司及委任团队须在 14 个工作日内,用解释、说明或补充文件方式答复询问意见,若达到完全披露标准,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即表示无询问意见, 5 天内上市公司则可接到 NASDAQ 挂牌生效日许可通知书,上市公司可印制正式公开说明书与 IPO 股权证明书,并选择良辰吉日挂牌交易。

但因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考虑公司获利可能不如预期,导致每股盈余无法支持最低挂牌股价,或因战争、 SARS 、禽流感、天灾人祸等非人力可控制因素影响,降低上市公司挂牌意愿或挂牌标准,依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 R415 的规定,挂牌许可有效期限为两年。上市公司自挂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可选择最有利的挂牌时机,但为鼓励上市公司早日挂牌,一般而言,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比较倾向上市公司能在 90 天内挂牌( Listing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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