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4

按照丰政办发(2011)9号文件规定,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大学生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综合管理,完善全县公务员考核制度,负责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非领导成员人员年度考核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工作人员的有关手续;办理提请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相关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县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本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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