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庭中,在50、60年代时候,在父辈那时候,在子女与父母之间关系经常会很紧张,父子关系总是会有很多问题的,记得在父母结婚的时候,爷爷,奶奶就开始分家,分家了就不关子女了,后来因为刚开始面对着社会,没有饭吃,头发都要吃黄,无论什么事情都是爷爷奶奶都不给予帮助,靠爸爸自己努力,后又爸爸自己盖房子搬出去爷爷奶奶给的一室的房子,爷爷奶奶就把当时给的房子拿回去,后又去卖掉,说是给自己养老用,只要是生病了就一个在农村里的观念就是说是要儿子养的,爷爷就我爸一个儿子,因为关系的不好,我爸爸说是要和儿女一起平分,在爷爷奶奶有能力挣钱的时候,都是把他们自己的能力都帮助了自己的女儿,但是姑妈们和我爸关系又不好,有一点就是假如爷爷生病了要看病,要花很多钱,就是法律上是要平分的,但是姑妈们比我爸有钱,花最好,怎么样都去看病,花个几十万的,但是超出我爸的能力范围,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如果刚好关系又不好,姑妈们想整死我们家不是很容易了嘛!碰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好呢
财产是可以不要,不是财产的事情,问题就是爷爷奶奶 住院是不是用再多的钱吗,子女都得用的
追答这是你们权益的事情,当然这是没有前提的,赡养是应该的,但是你不是说,你爷爷没给你们家任何帮扶,而是疼爱你姑姑,连房子也收回去了,这是不平衡,或者是你心里的不平衡,不是建议你们争财产,是用你们该得的去好好赡养你爷爷。。。要是真的哪一天,你爷爷病了,你爷爷把所有都交代你姑姑,而你们还要掏钱出来看病什么的,又当如何,况且你说你们关系就很微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