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时候没有打算养宠物,也就没有跟房东说,房东也没有提及,我养的时候也没有支会房东,后来他知道了就说不让养,让我们撤走猫狗,不然就终止合同,也说如果我不同意撤走猫狗,也可以选择不租,返还回押金让我们搬走。这里面到底谁对谁错,在法律上怎么看这件事?求专业人士解答。
如果起了纠纷,需要打官司,那么这类型的官司一般花费多少时间和金钱?
虽然说房东是有权利收回房子,但他并不打算交付赔偿金,合同上有说,房东方提前终止合约是需要退回押金及押金一倍的赔偿金的。
追答如果说退押金和赔偿金的问题,那在法庭上肯定会按照合同走,既然有合同在先,那只要你们没有造成房东的直接经济损失那房东就必须退还押金和赔偿金,至于是不是一倍,法庭开庭后第一个步骤就是先调解,那时候你们看看能否达成一致,如不,再进行下一步,不过我想别因为这些扯皮,赔偿金少要点就行,毕竟打官司的时间精力牵扯太甚,得失你衡量一下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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