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投标相关问题,报名条件要求双资质,两家企业联合才能满足报名条件,组成联合体符合要求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9

联合体各方不必全满足双资质要求,双方各有一资质即可。可以由持有A资质的单位和B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相应工程的能力,同一专业的俩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按资质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由谁报名,可双方自行决定。

两家子公司只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资质满足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资格要求的话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投标。

相关法律虽然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但这只是为了防止投标人串标围标,而组成联合体其身份为一个投标人,不存在串标围标,因此应该予以准许。

/iknow-pic.cdn.bcebos.com/8694a4c27d1ed21b979837d8a36eddc451da3fbd"target="_blank"title="点击查看大图"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8694a4c27d1ed21b979837d8a36eddc451da3fbd?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8694a4c27d1ed21b979837d8a36eddc451da3fbd"/>

扩展资料: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10871137?fr=aladdin&fromid=12591830&fromtitle=%E6%8A%95%E6%A0%87%E8%81%94%E5%90%88%E4%BD%93"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投标联合体">百度百科——投标联合体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