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清政府与西方国家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有_百度...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27
1、南京条约
1842年,清政府在南京静海寺与英国政府议约,共议四次。8月29日,中国清政府接受了英国提出的议和条款,在英国军旗舰“汗华”号上正式签订了中国近代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主要内容包括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允许英国人在通商口岸设驻领事馆,中国向英国赔款2100万元,英国在中国的进出口货物纳税,英国商人可以自由地与中国商人交易,不受“公行”的限制,以及享有领事裁判权,英国人在中国犯罪可不受中国法律制裁。
2、虎门条约
1843年,英国政府强迫清政府订立了《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简称《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附约,增加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条款。列强不愿英国坐大,纷纷与中国签订更多不平等条约。
3、望厦条约、黄埔条约
1844年7月3日,中美签订《中美望厦条约》;1844年10月24日,法国与中国签订《黄埔条约》,享有领事裁判权和传教权等。1843年10月8日,中英签署了《虎门条约》,重新规定了英国所享有的最惠国待遇和领事裁判权。从1845年起,比利时、瑞典等国家也都胁迫清政府签订了类似条约,中国的主权遭到进一步破坏。
鸦片战争的失败和《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使中国社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政治上独立自主的中国,战后由于领土主权遭到破坏,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解体,逐渐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供给地,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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